广丰区创建工作简报

(第 1721 期) 主办 广丰区创建办 2024 年元月 26 日

今日头条

元月 26 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姚 晗带领区市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青山和区 市监局芦林分局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到芦林 家友超市就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和秩序维护 进行督导检查。 姚晗强调,商场超市安全生产零事故是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基 石,是各方共同愿望和追求。他要求,区监 管部门和属地街道务必紧绷安全生产弦,紧 扣标准,将创建和安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 着力打造多赢格局。 芦林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督导。

(区市监局 沈卫萍)

元月 26 日,上饶卫校、广丰卷烟厂, 区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区检察院,区委政 研室、编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工商联、 妇联、文联,区财政局、市监局、卫健委、 司法局、交警大队、自然资源局、广丰中学、 水利局、人社局、住建局、商务局、广丰一 中、生态环境局、技工学校、档案馆、政务 服务中心、供销社、统计局、中医院、科技 局、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人防办、现代 农业办、教体局、乡村振兴局、交通局、疾 控中心、血防站、社保事业管理中心、下溪 中学、城中小学、十五小、北门小学、城南小学、翠始小学、贞白小学、城北小学,中 国人行广丰支行、九江银行广丰支行、赣州 银行广丰支行、广电网络公司、凤凰技工学 校、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国石油广丰支公司、 工商银行广丰支行,月兔集团、广发集团、 广投集团、国控集团以及五街二镇一区分别 组织干部职工,会同相关村社区“两委”组 织的志愿服务人员,在各自办公区和相应包 保责任区及其部分空巢老人住户,开展以环 境卫生保洁、督促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规范经营交通秩序和入户宣传创文巩卫为 主旨的“周五义务城市清洁日”活动。

督查动态

元月 25 日上午,区住建局组织的 6 个 执法监督检查组,分别到越兴天玺、三禾园 东宸、城北水厂、区黑滑石产业研发中心、 星晖商务楼、碧桂园十里江湾和大唐时光文 旅 A(B、C)地块、博山规划路片区标准厂 房以及源溪周边道路等建设项目,开展安全 生产、扬尘治理和创文巩卫等综合执法检 查。就检查发现问题,现场下发《责令整改 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即时或限期整改。

(区住建局 郑卫华)

元月 26 日,区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对金 港湾水汇、米兰宾馆、圣莉斯歌美容店等 43 家公共场所,现场检查是否备有消防器材, 清防器材保养台帐是否规范,灭火器是否能 正常使用,消毒柜是否能正常使用,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监测报告是否有效,布草间物品 是否分类存放,卫生管理制度及标示牌是否 上墙,公用物品是否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并 记录,是否备有带盖垃圾桶,标示牌内容是 否齐全,经营环境是否整洁,消防通道是否 通畅、整洁。 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标榜理发店 店内有顾客吸烟等问题,现场下达鉴定意见 书,责令立即或限期改正到位。(区卫监局 杨 海霞)

元月 25 日,大石街道环卫督导组对苏 五公路、大湖路、丰溪路、芦洲大道、裕丰南大道、金石街、兴旺建材城进行巡查,对 发现的乱堆放、地板砖脏污和飘浮垃圾等 3 类 6 处问题,现场督促指导整改到位。(大石 街道 徐琪)

街镇动态

元月 25 日上午,大石街道党工委副书 记、办事处主任占慧敏主持召开辖区“九小” 行业消防安全暨当前重点工作调度会。 会议决定成立 8 个安全隐患检查组,明 确具体工作举措。会议并就烟花禁燃禁放、 安全消防、食品安全、创文、E 呼即办、乡 村振兴等工作进行相应布置。会议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担负起 责任,把握时间节点,抓牢抓紧抓实各项工 作。(大石街道 徐琪)

元月 25 日上午,永丰街道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刘潇带领横路社区干部,巡查主 次街路、住宅小区创文工作。(永丰街道 刘晓鸿)

元月 25 日上午,丰溪街道党工委委员、 纪工委书记詹庭民到城南社区,暗访督查社 区干部创建工作到岗履职情况。(丰溪街道 徐 如丹)

元月 24 日晚上,永丰街道党工委办事 处协调各社区“两委” ,由其组织力量进行 常态化巡街,督查保洁员履职情况,确保创 文巩卫工作扎实推进。(永丰街道 刘晓鸿)

元月 25 日晚上,丰溪街道党工委办事 处协调各创建社区“两委” ,由其组织力量 进行常态化巡街,督查保洁员履职情况,确 保创文巩卫工作扎实推进。(丰溪街道 徐如丹)

元月 26 日,大石街道清洁办以村 (社区)为单位,组织工作人员,打捞 辖区沟渠池塘垃圾,清理窨井、绿化带、 房前屋后与田间地头各类垃圾,同步清 扫清运。( 大 石 街 道 杨 月 英 夏 梅 英 )

元月 25 日,下溪街道西溪社区“两委” 组织人员和生石灰,对辖区排水沟、下水道 进行消杀消毒。(下溪街道 吴敏)

责任单位动态

元月 26 日,永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丰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芦林街道党工委办 事处、下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大石街道党 工委办事处组织志愿者,分别在永丰北大道 (永丰大道)与裕丰大道(开源路)、智博 路与永丰南大道、辉腾大道与吴楚大道、铜 钹山大道与迎宾大道、芦洲大道与翠屏路交 汇的红绿灯路口,认真劝导行人与机动车非 机动车驾驶员,听从交通信号指挥,非机动 车驾驶员戴好头盔,切实做到文明出行,助 力持续提升我区整体文明素质。(永丰街道刘晓 鸿 丰溪街道徐如丹 芦林街道周建武 下溪街道吴敏 大石 街道徐琪)

元月 26 日,区创建办协调城区相关村 (社区)“两委” 、中航环卫公司、博美物 业公司、各小区物业公司,组织 168 辆各类 清扫、洒水车与相应工作人员,清洗主次干 道 19 条、里弄小巷 18 条、城中村和结合部 16 个、17 个住宅小区、公交站台 49 个、垃 圾中转站 12 座、在建工地 15 个、长约 24 公里的公路 1 条、广场(公园)11 个、公厕 56 座、摊位 1570 个、车站 3 个、隔离护栏 约 2305 米、交通标线 22350 米,清洗保洁 面积约 261 万平方米。同时,抹洗垃圾桶和 果壳箱 1315 个、灭烟柱 91 个,更换垃圾桶垃圾袋 5350 个;清理死角垃圾 73 处,清运 死角垃圾 33 车、约 34 吨,清运河道垃圾约 7.3 吨。(中航环卫公司李爱玲 大石街道杨月英)

严管重罚

元月 25 日,区交警大队在持续开展以 疏堵治乱、整治打击、隐患清理、宣传教育、 设施排查为主题的交通秩专项整治行动中,查扣超标或无牌电动车 11 辆,查处机动车 违停 141 起、 “五车”交通违法 38 起,整 治逆行、不按分道行驶、行人闯红灯等交通 违法行为 11 起,拆除非法加装遮雨棚或披 风 14 件,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301 起。(区交 警大队 李想)

元月 24 日,区市监局永丰分局、芦林分 局、城厢分局、洋口分局分别组织执法监督 检查人员,到各自辖区,查看“三小”行业单位以及农贸市场亮证经营、 “三防”设施 (防鼠、防蝇、防尘)、油烟排放、环境卫 生、禁烟标识和公示牌信息等情况,确保创 文巩卫标准要求落到实处。(区市监局 沈卫萍)

元月 25 日,永丰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相 关中队执法人员,按照《上饶市城市管理条 例》相关规定,清理流动摊点 69 个、流动 摊车 67 辆,劝导白鹤畈 34 个路边摊点入驻 临时便民服务点经营,督促 72 家商住户落实 好门前“三包”责任,清理出店(店外)经 营 64 起、乱晒乱挂 78 处、乱贴乱画 32 处, 整治乱堆乱放 76 起,规范电动车停放 162 辆。(永丰街道 刘晓鸿)

元月 25 日,根据芦林街道党工委办 事处和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要求, 街 道 城 管 综 合 执 法 大 队 按 照 责 任 区 域 划分,对照创建标准,规范非机动车停 放 11 辆 , 现 场 督促 5 家商户规范经营、 12 家住户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清理 流动摊点 4 个、流动摊车 7 辆、乱堆乱 放乱晒 12 处、 “牛皮廯”小广告 8 处。(芦 林街道 周建武)

元月 25 日,丰溪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五 个中队持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创 文巩卫各项工作,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推 动街道市容市貌整体质地不断提升。 截止当日 18 时,引导菜摊入市经营 51 起,劝离流动摊点 9 处,清理出店(占道) 经营 5 起,规范非机动车停放 6 辆,现场督 促 10 家商住户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丰 溪街道 徐如丹)

元月 25 日晚上至次日,下溪街道综合 执法大队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直接领导下, 在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精心指导下,紧紧围 绕创卫创文标准,认真开展“十六乱”整治 工作。当日,清理出店(占道)经营 7 起、 流动摊点 1 处,规范非机动车停放 8 辆、施 工工地现场管理 4 起,现场督促 11 户商住户 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收容流浪狗 1 只。

(下溪街道 吴敏 徐声恬 )

元月 25 日,大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强领导下,按照区里统 一部署,认真开展“十六乱”整治工作。当 日,规范非机动车停放 3 辆,清理越店(出 店)经营 2 起,现场督促 2 家商住户落实好 门前“三包”责任。(大石街道 徐琪)

元月 25 日,按照洋口镇党委政府统一 安排,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整治“十六 乱” ,认真督促规范市容秩序,扎实开展控 违拆违工作。当日,整治非机动车违规停放 69 辆,拖离乱停乱放非机动车 2 辆,拆除违 规加装的雨阳棚 2 件,查处“门前三包”责 任落实不到位 74 起,清理占道(出店)经 营 71 户、流动摊点 76 个、流动摊车 69 辆、 新增“牛皮癣”小广告 66 处、乱堆乱放乱 晒 71 处,处置散养家禽 6 只。(洋口镇 郑依雯)

元月 25 日,大南镇综合执法大队根据 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上饶市城市管 理条例》相关规定,劝导流动摊点进农贸市 场经营 9 个、流动摊车 2 辆、出店(店外) 经营 4 起,督促 15 家商住户落实好门前“三 包”责任,规范机动车停放 8 辆、非机动车 停放 8 辆,依法拆除违规加装的雨阳棚或披 风 4 件。(大南镇 朱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