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尚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妇幼保健院委托,依据《上饶市医疗机构自行公开采购工作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对其所需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妇幼保健院试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RSXCG-2023-0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铜钹山大道66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139703178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饶尚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养村山安置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279135655       
 
一、项目概况: 
1、询价范围:
1.1、本次询价范围包括上饶市广丰区妇幼保健院所需求货物/耗材采购、配送,以及售后服务的所有内容。
1.2、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转包和分包。
2、项目资金:采购人 自筹,已到位。
3、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入围规则 控制单价
1包 详见清单 1家 详见询价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2包 1家
3包 1家
4包 1家
5包 1家
 
注:1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如因相关政策等变动(如成交价格高于江西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有较大幅度变化)导致成交供货价格明显高于或者低于有关规定或市场价,则则招标人有权对成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可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材料开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并对其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
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从20231122日起至20231124每天09:00~11:30,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上饶尚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养村山安置区)报名购买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售价:200元/份,费用支付后不退。
注:须提供资格条件要求的原件到现场查验,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0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在广正检测大楼五楼会议室进行询价活动。
其他: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上饶卫校官网上公开发布。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