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处理规定
发稿时间:2023-11-21 来源:admin
一、目 的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使有害、有毒等化学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
二、化学废弃物的范围
第二条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各类化学废液、残渣、废旧化学试剂、废旧空瓶等。
三、化学废弃物的分类与收集
第三条 按要求将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分成以下几类:
① 有机废液:有机溶剂、有机酸、醚类、苯类、醇类、酯类、酚类、油脂类等;
② 无机废酸: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的酸性液体
③ 无机废碱: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的碱性液体
④ 含重金属废液:实验室中产生的含铬、铜、锌、镍等重金属的废液
⑤ 固体废弃物:实验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渣、过期失效的固体药品、废旧固体试剂等
第四条 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严禁将实验室危险废物直接排入下水道,严禁与生活垃圾、感染性废物或放射性废物等混装。
第五条 废弃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原试剂瓶中,保留原标签,并瓶口朝上放入专用固废箱中。
第六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容器上应粘贴危险废物信息标签、警示标志,废液分类装入专用废液桶中,液面不超过容量的3/4,废液桶须满足耐腐蚀、抗溶剂、耐挤压、抗冲击的要求。
第七条 针头等利器须放入利器盒中收集。
四、化学废弃物的处理
第八条 废弃的剧毒化学品应首先自行作“无害化”处理后再作为一般化学废弃物处理;无能力自行处理的,应分类搜集并妥善保管,等候集中处理。
五、废旧试剂空瓶回收处理
第九条 各类废弃化学试剂空瓶必须用纸箱或塑料包装袋整齐装好,并贴上相应的标签。试剂空瓶中不得含有固体或液体废弃物。产生的废旧试剂空瓶进行统一回收,集中存储,并定期处理。
六、管理职责
第十条 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化学废液、固废、试剂空瓶等的收集、存放、处置、台帐记录等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确保无事故发生。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管理工作,使有害、有毒等化学废弃物的处理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
二、化学废弃物的范围
第二条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是指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的各类化学废液、残渣、废旧化学试剂、废旧空瓶等。
三、化学废弃物的分类与收集
第三条 按要求将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分成以下几类:
① 有机废液:有机溶剂、有机酸、醚类、苯类、醇类、酯类、酚类、油脂类等;
② 无机废酸: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的酸性液体
③ 无机废碱:实验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的碱性液体
④ 含重金属废液:实验室中产生的含铬、铜、锌、镍等重金属的废液
⑤ 固体废弃物:实验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渣、过期失效的固体药品、废旧固体试剂等
第四条 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暂存。严禁将实验室危险废物直接排入下水道,严禁与生活垃圾、感染性废物或放射性废物等混装。
第五条 废弃的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原试剂瓶中,保留原标签,并瓶口朝上放入专用固废箱中。
第六条 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容器上应粘贴危险废物信息标签、警示标志,废液分类装入专用废液桶中,液面不超过容量的3/4,废液桶须满足耐腐蚀、抗溶剂、耐挤压、抗冲击的要求。
第七条 针头等利器须放入利器盒中收集。
四、化学废弃物的处理
第八条 废弃的剧毒化学品应首先自行作“无害化”处理后再作为一般化学废弃物处理;无能力自行处理的,应分类搜集并妥善保管,等候集中处理。
五、废旧试剂空瓶回收处理
第九条 各类废弃化学试剂空瓶必须用纸箱或塑料包装袋整齐装好,并贴上相应的标签。试剂空瓶中不得含有固体或液体废弃物。产生的废旧试剂空瓶进行统一回收,集中存储,并定期处理。
六、管理职责
第十条 实验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化学废弃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实验室化学废液、固废、试剂空瓶等的收集、存放、处置、台帐记录等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确保无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