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和目的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实验室化学试剂的使用管理规程,使教师能正确地使用试剂,保证教学工作质量。
2.化学试剂配制
2.1试剂配制应按批准的各类标准操作规程进行配制。
2.2配制人员在配制前首先检查所领试剂瓶签完好,试剂外观符合要求,在规定使用期内,方可进行配制。
2.3试剂恒重:固体化学试药在贮存中易吸潮而增加重量,故配制时需恒重,应按要求对试剂干燥后再称量配制.
2.4按一定使用周期配制试剂,不要多配。特别是危险品、毒品应随用随配,多余试剂退库,以防时间长变质或造成事故,配制后存放时间根据不同试剂性质分别制定。
2.5配好后的试剂放在具塞、洁净的适宜试剂瓶中,见光易分解的试剂要装于棕色瓶中(放置于有避光措施的柜中),挥发性试剂其瓶塞要严密,见空气易变质试剂应密封,贴好瓶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使用期限、配制者。
2.6 用过的容器、工具按各自的清洁规程清洗,必要时消毒、干燥、贮存备用。
3.化学试剂使用
3.1不了解试剂性质者不得使用。
3.2 使用前首先辨明试剂名称、浓度、纯度是否过使用期,无瓶签或瓶签字迹不清,超过使用期限的试剂不得使用。
3.3用前观察试剂性状、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长菌等。变质试剂不得使用。
3.4用多少取多少,用剩的试剂不得再倒回原试剂瓶中。
3.5使用时要注意保护瓶签,避免试剂洒在瓶签上。
3.6防止污染试剂的几点注意事项:
3.6.1吸管:不要插错吸管,勿接触别的试剂、勿触及样品或试液。3.6.2 瓶塞:塞心勿与他物接触,勿张冠李戴。
3.6.3瓶口:不要开的太久,以免灰尘及脏物落入。
3.7低沸点试剂用毕应盖好内塞及外盖,放置冰箱贮存。
3.8贮于冰箱的试剂用毕立即放回,防止因温度升高而使试剂变质。3.9化验室试剂应按类别定置依次码放整齐,用后归还原处,不要乱放,防止因紊乱而造成不应有的差错。
4.1实验室内化学试剂的贮存
4.1.1化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每个品种试剂只允许存放1-2瓶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
4.1.2 配制好的化学试剂应存放于试剂架上。性质不稳定的配制试剂应根据不同的性质存放,如放在阴暗处、冰箱等地方。使用化学试剂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其外观的变化。
4.1.3配制化学试剂一般贮存1~2个月为宜,过期不得使用,须重新配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沉淀的,亦不得使用。
4.1.4注意避免阳光直射和室内通风。